关于组织申报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的通知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陕政办〔2007〕31号),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实施重大科技专项的原则 1、要紧密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研究开发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竞争力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技术和产品; 2、要突出对于我省支柱产业竞争力整体提升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共性技术; 3、要培育一大批可实现产业化的高新技术项目和产品; 4、要突破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技术瓶颈问题。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专项设置要求,严格把关,明确重点,做好项目的整合与筛选、审查和上报工作。 2、项目申报采用“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录入。申报项目填写“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七份,并按照“申报系统”制作电子数据。书面申报材料按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顺序装订在一起,不另行制作其它材质封面。 3、所有申报材料送校科技处形式审查后,正式打印。 4、正在实施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尚未结题或尚未通过验收的项目承担者,原则上不能申报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项目。 5、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今年分两批受理。我校第一批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5月10日至2007年6月5日,第二批项目申报受理时间为2007年8月15日。 6、《陕西省科技计划申报系统》及有关的申请材料,请在陕西省科学技术厅网站查询、下载。 网址 Http:// www.sninfo.gov.cn 联 系 人:赵雪曼 联系电话:82330073 附件:《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重大科技专项管理办法》
科技处 2007年5月9日
上一条:关于征集2007年度校新产品开发专项基金计划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申报陕西省“13115”科技创新工程07年度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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