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公告

关于西安工程科技学院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的通知 

2006年04月20日 10:08  点击:[]

 

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 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及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将2006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要求及进度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工 学: 单科43(65);总分:300分;
    理 学: 单科44(66);总分:300分;
    管 理 学: 单科52(78);总分:335分;
    艺 术 学:  单科 45(68);总分:315分。
    二、复试时间
    2006年4月20日 至 23日。
    三、复试的组织管理
    (一)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 翔
    副组长:成爱武
    成 员:王兴家 赵展谊 仝攀瑞 孙晓宁 李 伟
    (二)各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负责的复试领导小组,各专业应由 5人以上人员组成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的成员应由学院领导、学科带头人和指导教师组成,复试小组成员均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各二级学院 复试领导小组对复试结果负责。 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复试小组成员进行招生政策的学习和整个复试过程的全程监督。
    四、复试的条件和方式
    (一)复试考生的初试成绩须达到我校 2006年研究生入学考试参加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
    (二)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为 1:1.2以上。
    五、复试要求
    复试由专业课笔试、面试、外国语口语测试和体检四部分构成,各部分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时间两个小时,满分 100分。
    (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考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满分 100分。
    (三)面试:面试由各二级学院所在学科复试小组组织进行,满分 100分,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
    综合素质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基本方面: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以及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论文、获奖等。
    3.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5.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
    6.事业心、责任心、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
    7.人文素养。
    8.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每生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 20分钟,占复试成绩的40%。每个专家复试小组还应在面试时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认真填写《西安工程科技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面试登记表》。
    同等学历考生必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同等学历考生的考试由各二级学院所在学科组织进行,各科考试时间每门 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体检: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应参加研究生部安排的考生身体状况的检查工作。体检在校医院进行,时间为 4月20日 至 21日。
    六、拟录取原则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的复试,且复试、同等学历加试成绩须及格 ,体检合格,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合格 。
    (二)拟录取顺序为:先录取一志愿,后录取二志愿。以拟录取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二志愿考生拟录取后, 应在 4月30日前 向研究生部提交初试考卷,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拟录取成绩= (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0.3
    复试成绩=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 0.3+复试外国语听力测试成绩×0.3+复试面试成绩×0.4
    (三)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办法与其他考生相同。
    (四)公示。复试结束后,研究生部将考生的拟录取成绩进行统计、按总分排队、公示,接受考生及各方监督,确定拟录取名单。
    七、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性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积极完善对复试工作过程的监督,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二)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选派专门人员到复试现场进行巡视,必要时还可派出监察员进行现场监察。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研究生部及时公布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
    (四)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复试工作有异议,在录取名单公布之日起 7日之内,可向研究生招生办、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责成学院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八、其它
    (一)各学院应根据以上要求,确定各专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于 4月10日前 报研究生部。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先到研究生部交验毕业证原件(应届生为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在校期间的课程成绩表及工作成绩、工作能力的有关材料,研究生部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发放复试通知,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到各二级学院所在学科参加复试,对于未按时参加复试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定向委培类考生应在 4月30日 前向研究生部提交定向委培合同原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三)对拟录取考生的调档工作由研究生部进行,并由考生本人在复试结束后来研招办领取调档函,对于在调档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附件:西安工程科技学院 2006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程表

二○○六年四月六日
研究生部
 

上一条:关于规范使用学校名称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在全校学生中开展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大学生诚信教育活动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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